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維州警察將首次被允許在法庭持有警棍和胡椒噴霧等工具,以保護自身安全。(圖/《先驅太陽報》網站截圖)
【澳洲網孫詩詩1月14日編譯報道】維州警察將首次被允許在法庭持有警棍和胡椒噴霧等工具,以保護自身安全。
《先驅太陽報》12日報道,維州警察過去在法庭的裝備由法官決定。警察佩槍進入法庭經常引起不滿,他們通常把槍留在安全保管室。然而,法庭警察受到暴力或威脅的次數不斷增加,甚至有情緒激動的當事人親屬對警察進行謾罵。對此,維州政府發布新規,從2019年3月15日起,所有法庭警察必須裝配齊全,包括手銬也要隨身攜帶進入法庭。
維州警方發言人安吉爾(Beck Angel)表示,新規定可加強警察的人身安全,從而確保他們能應對法庭內外的突發事件。同時,警察聯盟秘書蓋特(Wayne Gatt)表示,警察使用包括警棍和手銬在內的基本工具能起到防御作用,也能保護社區安全。